為強化國民法官制度之運作並凝聚各界實務經驗,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8日上午舉行「國民法官法庭專業人士意見交流會」。本次會議邀集參與本院113年度國審交訴字第3號公共危險案件之法官、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齊聚一堂,從程序進行到國民法官理解需求等面向,展開深入討論。
會議由審判長尚安雅庭長主持,並由鍾孟杰檢察官、簡泰宇檢察官、邱智偉律師、詹汶澐律師、李淑惠法官及陳德池法官接續分享承辦案件的經驗所得及想法。與會者首先針對準備程序與選任程序交換意見,認為檢辯雙方在聲請調查證據時,若能更具體說明調查目的、調查方式及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連動性,將有助於未接觸卷證的法院判斷證據調查之關聯性及必要性,並能兼顧國民法官的負擔。另有建議彙整過往案件適當且有效的選任詢問題目,系統化建立資料庫,以利後續案件參考運用。
在審理程序方面,與會者從證據調查到量刑辯論提出各項意見。會中亦建議檢辯提出證據時,應同步指出並說明與待證事項相關之內容,尤其在案件事實複雜、證據種類繁多的情形下,若能將證據內容與待證事實清楚勾稽,將使國民法官更容易理解整體案件架構與審判重點,並提升審理效率。
此外,有專業人士提出,若同一項證據同時涉及罪責判斷及量刑考量,於法庭狀況許可之下,可採行彈性整合的調查方式,以維持說明的連貫性,並使國民法官能以更完整的視角理解證據。
本次交流會在理性、務實且熱烈的討論下圓滿落幕。本院將持續定期舉辦相關交流活動,期盼透過實務第一線觀點的匯聚,作為制度優化與程序精進的重要參考,使國民法官制度的運行更符合社會期待,進而強化國民對司法的信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