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-第3輪次」活動新聞稿

因應民國115年1月1日起,國民法官制度擴大適用範圍,及於最輕本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罪案件,本院特於115年2月2日至3日進行貪污案件的模擬法庭演練。模擬起訴之犯罪事實是以現役軍人盜賣軍中之廢棄電纜線為雛形,涉及的是有期徒刑10年以上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。檢辯雙方於法庭上進行精彩的攻防,國民法官也都以自身經驗出發,透過法庭上調查證據程序逐步獲得心證,並於115年2月3日下午進行評議,經過充分討論後於同日下午4時順利宣示判決。

       演練完畢後,為了解檢辯雙方的出證方式、訴訟策略、合議庭職業法官的審前說明、評議指引,是否足以使國民法官迅速了解案情、法律構成要件等,特於同年月4日上午進行專業人士交流會,由模擬案件的承審合議庭3位法官、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、檢察官以及辯護人親自與會,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換。會中,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提出許多寶貴意見,使審、檢、辯三方都更明瞭在貪污案件中,國民法官的心證形成方式確與過往案件不同,因此必須在審前說明的內容、證據呈現的方式、審判過程中的釋疑時間中做出妥適的調整,方能達到使國民法官「眼觀耳聽,即知其意」的直接審理目標,對於將來實際案件的審理,獲得了極為寶貴的經驗。交流會在熱烈的討論中順利落幕。